为提升科创板对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中国证监会于6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的意见》(下称《科创板意见》)。该意见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重点支持那些技术突破显著、发展前景广阔但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并同步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科创板意见》的核心举措之一是设立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这一层次主要服务于那些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商业前景光明且持续进行高强度研发投入,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企业。在准入和退出条件方面,所有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都将被纳入科创成长层;对于存量未盈利企业,则根据现行规则决定是否调出该层次。此外,科创成长层企业的股票简称后将加注“U”(代表Unprofitable),以示区分。
与设立科创成长层相配套,《科创板意见》还强化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具体而言,投资于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者必须签署专门的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需切实履行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通过多维度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充分告知相关投资风险。
在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方面,《科创板意见》推出了六项具体改革措施:首先是针对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机制;其次是建立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的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交易所的预沟通服务效率。此外,还扩大了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范围,支持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如人工智能、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等登陆科创板。同时,政策鼓励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向现有股东融资,并将健全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制度支持。最后,还将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的投资与融资功能。
据悉,证监会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市场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和示范案例的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升制度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市场的实际获得感,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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