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93 股票简称:德龙汇能 公示序号:2025-003
德龙汇能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25日举办第十三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类型为公司发展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5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7.90元/股。复购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详细情况详细企业2024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7)。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5年1月26日,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执行回购股份总数3,226,800股,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8998%,最大卖价为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0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16,998,909.0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回购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②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合乎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②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③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2、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rmb7.90元/股,交易量总额1,699.89万余元在1,500万元至2,500万之间,均达到公司回购计划方案。
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复购,并且在复购期内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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