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5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9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编号:临2024-049)。随后,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相关决议已按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53)。
二、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每个月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5年4月底,累计回购A股股份29,794.2056万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总股本的1.2463%。本次回购最高价为1.76元/股,最低价为1.45元/股,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069.22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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