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5-003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01,08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本次解除冻结股份87,806,393股,占原冻结股份的38.34%;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141,193,60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49%。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已被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因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案,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229,0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2024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被告方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总计1,570,410,962.67元的本息及律师费,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具体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临2022-046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2024年12月1日发布的临2024-042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根据终审判决,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部分偿债义务。相应地,其被冻结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已获得解冻。具体解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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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正积极处理剩余股份的解冻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告均以在上述指定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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