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盛 公告编号:2023-013
美信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天宫大厦A座三层会议中心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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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1、股东大会以现场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以网上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2、会议由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总经理召开 CHENG BAOHONG先生主持召开;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CHENG BAOHONG先生、刘柳胜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余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朱元军女士出席会议,其余监事通过沟通出席会议;
3、全体高管、董事会秘书刘燕、证券事务代表张丹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审议议案的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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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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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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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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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军莉,周梦
2、律师见证结论: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信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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