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646 股票简称:ST逸飞 公告编号:2025-04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被否决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 会议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5,245,786股,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三、会议召开方式及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轩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1. 公司共有董事9名,全部出席会议;
2. 监事3名,全部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议案审议结果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 ■
2.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通过 ■
3.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 ■
4.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 ■
5.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 ■
6.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通过 ■
7.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通过 ■
8.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 ■
9.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 ■
(二)特别提示
1. 议案6、7、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昕、熊曼伶律师现场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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