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文号:2025-03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事项说明: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2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日月光集团总部一楼会议室
(三)股东出席情况:
■
(四)会议召集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议案列表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1 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2 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3 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4 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通过
5 审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通过
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通过
8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通过
9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通过
10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通过
1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通过
2. 特别事项说明:
(1)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4、6、7、9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议案6、7、9均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法律见证
1. 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何鹏程、章天娇
3. 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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