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29 股票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5-009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事项
一、会议召开概况
(一) 会议时间:2025年4月9日
(二) 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层会议室
(三) 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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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形式与程序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组织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董事长褚春彦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整个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1. 董事:应到9人,实到5人;未出席董事包括由志强、高雪菘、张晓丹、独立董事张陆红。
2. 监事:应到5人,实到2人;未出席监事包括崔峰、郑鹏思、崔金波。
3. 董事会秘书孙毅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参会。
二、议案审议结果
(一) 普通决议事项
1. 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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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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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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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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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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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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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并通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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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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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表决方式与结果:所有议案均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获得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结果公正合法。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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