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6号,以下简称“本批复”或“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