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
2.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指派苏宏泉、刘铮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 1. 《股东会决议》 2. 律师见证意见书 3. 其他相关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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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和正常人事更替,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李辉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总股本的0.01%。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规定。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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