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8号虚拟大学园区A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某某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股份130,19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9%。其中:
- 现场参会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0,000,000股
- 网络投票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197,487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30,197,4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30,197,4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130,197,4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他议案均以高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煜乔、马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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