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30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由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日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布。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
3、公示方式:公告栏张贴方式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的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经监事会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3、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未出现下列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造假; (2)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3) 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影响; (4)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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