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基础上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条款。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
本基金按照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三类。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需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独立的代码,并根据不同的费用结构单独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投资操作。
具体分类规则及费率如下:
1. 各类基金份额代码与名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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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标准
本基金E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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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选择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费由提出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其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E类基金份额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0.01%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E类基金份额业务办理规则
自2025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操作细则请参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销售机构信息
1. 直销渠道
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将提供本基金E类份额的销售服务。
2. 其他销售渠道
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查询。基金管理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的权利,并将在官网上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四、基金合同条款修订说明
本次合同修改仅涉及新增E类基金份额相关事宜,不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进行此类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请参见附件。
五、重要事项说明
1. 本公告所述修改自2025年4月16日起生效。
2.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3. 基金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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