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号:2024-006号
天丰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2月2日
(2)股东大会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丰大厦3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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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余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张军先生、董事洪琳女士、董事杜越新先生、董事胡明先生、董事雷迎春女士、独立董事廖毅先生、独立董事何国华先生、独立董事孙晋先生、独立董事吴亦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韩辉先生、监事戚耕耘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诸培宁女士,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1.01议案名称:庞介民先生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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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法案名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选举吴玉祥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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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赵晓光先生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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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刘全胜先生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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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谢香芝女士被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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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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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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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议案1、提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涉及相关项目下一次提案的逐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泽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文华,白宝宝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关于天丰证券有限公司的北京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
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
● 报备文件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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