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0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拟行权数量:142.86万股
● 行权价格:具体以公告为准
● 上市交易时间:行权日后第二个交易日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 立依据: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2. 授予情况: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81人,授予数量为142.86万股。
3. 行权安排:本次为第一个行权期,后续将根据激励计划的安排进行第二个和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工作。
二、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 公司层面:
(1)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业绩已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营业收入较授予日前一个会计年度增长不低于50%;净利润较授予日前一个会计年度增长不低于30%。
2. 激励对象层面:
(1)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纪、失职或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形。
(2)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核查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81人,拟行权数量为142.86万股。经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在授权日已经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了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在等待期内进行了相应摊销。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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