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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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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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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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董事长韩歆毅先生代任总经理职务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上述变更事项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备案程序。
公司感谢郭树强先生对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长和发展所做出的付出和贡献!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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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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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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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目标日期(含当日)之前的认购和申购,分别计算“5年持有期限”。在“5年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5年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如“5年持有期限起始日”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5年,持有期限为从申购申请确认日至目标日期。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将自动转换为“天弘安和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且对目标日期之后的申购不设最短持有期限。具体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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