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
2.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杰普特大厦一楼会议室
3. 参会人数:共有98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公司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4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其中:
1.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常规议案。
2. 对《公司章程》及其配套制度的修订案进行了特别表决,该议案以96.7%的有效票数获得通过。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针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和利益回避事项的议案4、6、8、10、13、14号,均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其中:
- 议案6:关联方黄治家、黄淮等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议案8:公司主要股东黄治家及其一致行动人也进行了回避。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见证律师刘胤宏和郑素文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1.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会议决议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3.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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